学校奖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9-09-05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多年来,我校一直坚持“立德树人”的办学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确立了以学生为本、助学育人的资助工作目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贷、勤、补、免、绿色通道”七位一体的奖助体系,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确保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奖——奖学金

我校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奖学金体系,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许家印奖学金、宝钢奖学金、济宁碳素奖学金、濮耐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

二、助——助学金

我校助学金体系包含国家助学金、中国扶贫基金会助学金、武汉上饶商会助学金等多项助学金。同时,我校每年都有一些校友、社会团体、个人通过各种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其能够顺利学习和生活。

三、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可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请查阅《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四、勤——勤工助学

学校设有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依据“特困生优先”和“按劳取酬”的原则,让同学们在通过自己诚实劳动获取报酬的同时,锻炼才干。需要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可通过学院辅导员或直接向学校资助中心申请,由资助中心推荐到用工单位应聘。另外,学校资助中心下设的大学生勤工助学办公室,负责家教、兼职等信息的发布与联络。

五、补——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每年会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困难学生发放一定额度的临时困难补助。此外,个别因家庭或本人突发性事件造成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随时向班主任或辅导员递交书面申请,经班级、学院评议后提交学校资助中心。经学工处审核、校领导批准后,资助中心将按批准的额度给申请学生发放临时困难补助金。

六、免——学费补偿和减免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详情请查阅《国家资助助你飞翔——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七、绿色通道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专设“绿色通道”。针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且无力缴纳学费、住宿费的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或者申请人书面承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随通知书寄送),学校在进行核实后,一律允许其在报到时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确保每一位新生能按时报到就读,直至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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